我校传达学习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22浏览次数:12

11月17日、21日,学校分别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

 

    刘剑虹传达了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他说,11月9日省委召开十四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听取和讨论了车俊书记代表省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奋力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的决定》。他对省委书记车俊作的工作报告、总结讲话以及《决定》进行了重点传达。

 

    刘剑虹指出,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两个高水平”建设的重要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充分彰显了省委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鲜明态度和政治担当,会议既总结了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又谋划部署了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浙江实践的各项任务,对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进一步作出战略规划,是我们做好学校各项工作的重要遵循。

 

    刘剑虹强调,要认真领会“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的启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的深刻内涵,忠贞不渝紧跟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走,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面光辉旗帜,不断提高党委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大力弘扬“师院精神”,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推进学校加快发展、内涵发展、赶超发展,为浙江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排头兵贡献师院力量。

 

    刘剑虹强调,全校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好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全会精神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学习贯彻好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要做好结合文章,一是要把学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召开省委全会是我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要把学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有机组成部分来抓好落实好;二是要把学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与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学校发展的实际行动,用发展成果检验学习成效。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理论中心组成员专题研究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讨论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意见》,并审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细则》。

 

记者:孙国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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