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能,近日,社会发展与管理学院制定《社会发展与管理学院“阳光基金”发展性资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确定了以“项目式”资助模式对学生实施发展性资助。
发展性资助,是指在充分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障性需要的前提下,以大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为导向,通过学生自主设定发展目标和行动计划,学院给予学生一定经费支持与指导,最大限度满足学生长远发展需要的一种资助形式。该院规定,申请发展性资助项目,学生可以团队申请,也可个人申请项目,项目负责人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项目内容要与学业提升、就业创业、科技创新、素质拓展等有关,项目形式可以是课题、竞赛、活动等。
据了解,2017年首批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结束,全院设立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11项。学院将在新一轮立项工作中,继续秉承“阳光成才”资助育人目标,以项目促实践,统筹资助计划,全力提高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通讯员 蔡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