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召开2015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的通知》(浙教电传〔2015〕39号)等文件精神,6月26日上午,我校召开2015年上半年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刘剑虹主持,校党委全体成员,宣传部、纪委办负责人出席会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本次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的主题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校党委主体责任和校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分析会上,校纪委书记徐桂宝首先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并简要阐释了党委主体责任的内涵。校领导结合自身学习情况和各自分管工作,谈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刻认识,重点就如何履行一岗双责以及自己分管工作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薄弱环节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中共湖州师范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湖州师范学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明确了下一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并确定了廉政风险防控的主要措施。刘剑虹在总结讲话时充分肯定了学校近几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果,并对下一步推进落实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要找准着力点,自觉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改革发展有机结合,将主体责任意识贯穿到学校工作尤其是中心工作中;履行好一岗双责,管好自己,同时要管好自己分管的部门和联系的学院,重点是加强监管。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充分认识我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着力提高管理水平。三是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党中央和省委保持一致;要认真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和6条禁令、教育厅24条具体规定以及我校18条办法,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