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文明委下发了《关于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区)和继续保留的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的通报》文件,我校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我校于2011年12月正式成为全国文明单位。按中央文明委要求,市文明办于2014年12月11日对我校三年来的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复查。
创建三年来,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学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抓文明创建不放松,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在长效机制建设、大学生文明修身、文明风尚引领和环境文化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后,我校将继续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做好文明创建工作,为“湖州大学”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明支撑。
共创共建共分享 更和更美更文明——我校文明创建工作三年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