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2012年度“湖州市森林单位”称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28浏览次数:14

    近日,接湖州市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12年度湖州市森林城镇、湖州市森林村庄、湖州市森林单位、湖州市森林通道、湖州市森林人家的通报》(湖森组〔2012〕4号)文件,我校被评为2012年度湖州市森林单位。

 

 

   

    据悉,本次获得“湖州市森林单位”称号的单位共22家,该称号的取得需经推荐申报、实地考核、综合评定、投票同意、最终确定等程序。我校作为湖州市唯一的综合性本科高等学校,以“明体达用”为校训,孕育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湖州市森林单位”的称号是对我校长期以来,以为广大师生营造优美舒适的教学生活环境,注重环境育人功能工作的充分肯定。

 

 

 

 

 

    湖州市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对我校布局合理、四季宜人的24万平方米绿化及安吉园、德清湖、长兴广场、丹桂飘香等一大批人文自然景观大加赞赏,并强调,今后的绿化环境建设工作过程中,要继续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注重绿地质量提升、多功能利用和多效益发挥,推动绿化向森林提升、向生态转型、向自然发展,为建成湖州大学、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建设“富饶、秀美、宜居、乐活”的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做出贡献。

 

 

 

通讯员:陆伟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