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关于表彰2011年度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的决定》,我校被评为浙江省2011年度“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这是我校第五次获此殊荣。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落实省委关于建设“平安浙江”的决策部署,我校根据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的通知》精神,把创建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作为2011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点。2011年,在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及综治、公安等部门的指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确保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为目标,以服务于师生为出发点,以继续创建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为抓手,全面落实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大力开展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健全校园内部治安防控网络,积极构筑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范体系,提升防范能力,有力维护了校园的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安定,为营造安全稳定的教学、生活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通讯员:何春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