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28浏览次数:10

    日前,根据浙江省公安厅、省综治委办公室、省综治协会联合发出的通知精神,我校被评为“2012年度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至此,我校已连续三年获此殊荣,这也是我校第六次榜上有名。


    过去的一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的通知》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安全保卫工作为重点,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为目标,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为抓手,全面落实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大力开展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积极构筑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范体系,不断完善警校合作机制,创新安全教育载体,积极开展突发性事件预案演练,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有力维护了校园的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安定。


    一年来,在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及综治、公安等部门的指导下,在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全校未发生重特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交通事故,以及政治和群体事件,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通讯员:何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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