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膺全国文明单位(图)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2-20浏览次数:19

    今天上午,中央文明委在北京隆重举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我校荣膺“全国文明单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到会祝贺并发表重要讲话。


    “全国文明单位”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能够在全国发挥示范作用的单位的荣誉称号,是全国综合评价一个单位“三个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本次表彰,是继2005年、2009年表彰“全国文明单位”之后的第三批,也是我省高校首次获此殊荣。

 

 

暑期实践出征


    近年来,学校持之以恒抓创建,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已连续6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基础扎实,文化底蕴深厚,是湖州市参与创建人数最多、辐射面最广、影响力最大、引领社会风尚的文明单位之一。

 

 

大学生义工宣誓


    学校把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作为重要目标写入第二次党代会报告和“十二五”发展规划,并明确提出“育明体达用人才,建文明幸福师院”为主题,深入推进10个专项行动,分别由10位校领导牵头负责,努力使两万多名师生员工成为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学校成为先进文化的辐射源。

 

 

博士专家下基层


    学校是全市注册志愿者最多的单位,注册人数累计达4万多人,目前在册1万多人。3个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荣获省杰出志愿者团队,已成为省内有名、国内有影响的品牌。学校建有浙江省第一个大学生义工站,还有湖州市红十字志愿者服务队等许多团队。师生员工主动融入湖州、情系家国,每当国家遇到大的灾难时,纷纷捐款献血,充分展现大爱情怀,是湖州市首家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基地。

 

 

大学生关爱留守儿童


    学校传承“明体达用”校训,始终坚持全员参与、共建共享。大力倡导大爱、大气的大学文化。建立帮困急救站、心理急救站,为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提供保障。每年暑期组织大学生实践团队开展 “三下乡”活动,足迹踏遍了湖州的每一个角落。


    全校师生主动服务湖州,每年组织教师开展“百名专家下基层”活动,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服务。学生志愿者结对20多个社区,长年开展空巢关爱工程、法律援助等文明共建活动。学校图书馆、艺术馆、音乐厅、体育场馆等向市民开放,极大地丰富了市民的文化体育生活。

 

 

南丁格尔奖获得者、“感动湖州”人物潘美儿

 

 

优秀毕业生陈芬芳(图中)被授予“‘浙江骄傲’年度人物”称号


    在文明创建过程中,学校涌现出了一批引领社会风尚的先进群体和优秀人物:南丁格尔奖获得者、“感动湖州”人物优秀毕业生潘美儿,“浙江骄傲”年度人物陈芬芳,省“育人奖”获得者欧阳成,省杰出志愿者王超,市“十大杰出青年”褚玉明、蒋云良、赵红娟、李庆峰,市道德模范王红、郑胜圣、孟狄钘等,还有三年坚持写100多篇育人博文的沈晓阳教授,为白血病患者李青筹集医疗费13万多元的商学院爱心团队,他们不仅是师院的骄傲,也是湖州的骄傲,不仅是我们的文明榜样,更是这个时代的文明榜样。

 

 

志愿者参加省“阳光乡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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